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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惠居住房金融有限公司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6-06浏览次数:12102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于2018年10月22日至12月22日对我公司进行了巡察。2019年1月3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公司在落实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履行主要工作职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截止目前,巡察反馈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共制定整改措施63条,出台改革措施1项,开展专项治理1个,制定完善制度21项,收缴违纪款5920.53元,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80965.19元;开展批评教育、约谈26人,组织处理2人,诫勉1人,责令检查2人,函询2人。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直面问题明确责任
 
  (一)压实领导责任。公司党支部第一时间成立了由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截止目前,共召开领导小组会议10次,专题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贰过、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二)抓实责任分解。公司党支部制定《市惠居住房金融有限公司党支部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根据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起责任,各部门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公司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做到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件落实、一条条兑现。
 
  (三)注重统筹结合。为进一步提高整改工作实效,党支部把巡察整改落实与推动当前公司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与开展“严、强、转”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相互融合,不断转变工作作风,以整改工作实效推动公司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全面从严治党管党不力,工作未能有效落实。
 
  (1)针对“对党的全面领导认识不充分,忽视‘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的统领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并落实了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在公司《章程》中设立党建专章,明确支委会研究讨论是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前置程序。今年以来共召开支委会会议12次,研究讨论通过公司“三重一大”事项65项。二是坚持党的建设与企业改革发展同步推进。按照“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总要求,抓好顶层设计和全程把关,做到党的建设与企业经营管理有机统一。围绕探索解决初始就业者、城镇中低收入群众住房刚性需求的有效途径。在继续加大支持大学本科毕业生、进城务工农民、棚户区改造人群的基础上,2019年2月经市政府批准,开展公共租赁住房个人按揭贷款业务;围绕进一步深化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住房公积金“管运分离”,提升住房公积金的服务效率和保障能力。创建“五心惠居”党建品牌,大力推进窗口标准化建设;开展“共产党员示范岗”和“服务明星”评比活动,组建“小木屋”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满意度。三是全面落实国企党建新要求。加强党性教育,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入支部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小组学习的必学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真正做到“两个维护”。
 
  (2)针对“在贯彻执行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时,不善于从讲政治的高度思考和认识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决策程序。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司重大决策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有效性。二是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市、市国资委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列入支委会学习和支部集体学习的必学内容,努力提高公司领导班子的决策水平。今年以来共开展相关集中学习21次,共参学177人次。
 
  (3)针对“‘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严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加强支部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做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的意识。今年以来组织各类集中学习28次,参学476人次,组织理论学习测试70人次。二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支部书记是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和部门责任人“一岗双责”责任,形成了党支部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责任主体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坚持好“三会一课”、党日活动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4)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强化“一把手”对民主集中制制度的学习,做到对民主集中制的有关内容记得住、说得清、运用好、操作好。二是提高认识。党支部书记在巡察整改领导班子专题组织生活会中就“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力”问题作出自我批评。三是规范会议表决程序。严格遵循“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2.党的建设工作基础薄弱,党的领导优势没有发挥。
 
  (5)针对“党支部总揽全局、谋划发展能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领导班子成员逢会必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中央、省、市委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研究贯彻意见。将创建“五心惠居”党建品牌和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列入公司2019年重点工作。二是专题研究党建工作。集中学习市国资委党委《2019年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点》,结合实际谋划全年党建工作,制定公司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三是开展党建工作专项督查。2018年底,党支部深入各部门、县营业网点开展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督查,提出对策建议3条。
 
  (6)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坚持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今年以来共召开支部委员会12次,党员大会1次,党小组会议10次,党课3次,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以《抓重点抓关键精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及要求》为题为全体党员干部作党课辅导。三是加强党务工作培训。将党务工作培训纳入2019年职工培训计划,开展党务培训1次,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确保党务会议记录规范。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4个问题,深刻反思,剖析原因,结合巡察反馈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3.意识形态工作缺失。
 
  (7)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部分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分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制定《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公司各部门制定部门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是公司领导班子和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职责。将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列入部门年度考核和部门负责人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内容,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部署安排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制定下发《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调研1次,进一步明确各部门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重点。二是定期向上级党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已于今年5月向市国资委党委报送2019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将意识形态学习列入理论中心组、党小组、党课和干部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实现意识形态教育全覆盖,今年以来组织意识形态理论学习4次。四是加强对网站、微信、报刊等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制定《信息平台管理制度》,加强对信息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司网站内容的审查,今年以来共审查各类信息53条,发布信息51条。充分发挥窗口大厅意识形态宣传主阵地作用,先后4次深入社区、广场、开发企业等地向广大群众进行征信、业务政策、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宣传活动。五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明确公司网管员和网评员,切实抓好意识形态管控。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4.选人用人违反规定。
 
  (8)针对“违反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人员管理的意见》(芜政办〔2015〕36号规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支委会集中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人员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成员选人用人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健全选人用人体制机制。制定下发《公司人员招聘管理制度》和《公司服务外包人员管理规定》,确保公司选人用人合法、规范、有序。三是积极加强与市公积金中心沟通协调,撤回2名混岗人员。
 
  5.组织工作缺少规范。
 
  (9)针对“发展党员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发展党员工作专业技能。开展党务工作专题培训1次,支委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开展《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要求》专题党课辅导。二是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备案制、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等各项制度,把握发展党员各环节时间节点,切实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三是通过公开竞聘的方式择优选拔专职党务工作者1名,配强配优党务工作者队伍。
 
  (10)针对“党费缴纳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理党员党费收缴情况。对欠缴党费的党员办理了补缴手续。二是加强学习。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三是严格按月、按规定标准收缴党费。年初重新核定党员党费收缴基数,每名党员均能做到按月缴纳党费。按规定做好《党员证》登记和党费收支公示工作。
 
  (11)针对“专题组织生活会辣味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会前准备。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深入开展谈心交心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12条。二是做好会中引导。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充分体现组织生活会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消除普通党员思想顾虑,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大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三是会后抓好整改落实。针对2018年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自查出的6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9项,目前已基本整改完成。
 
  (三)党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6.干部职工规矩意识普遍缺失。
 
  (12)针对“存在违规提取公积金现象,公务用车、加油卡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整改。责令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工作人员退回违纪款项,对驾驶员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造成的经济损失予以追回。二是加大追责问责。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员工进行了廉政谈话,建议劳务派遣公司对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服务外包驾驶员予以辞退。三是进一步加强管理。学习传达贯彻《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办理工作的通知》;召开职工大会进一步规范提取、贷款、归集业务受理行为,进一步提升员工思想认识;邀请市纪委监委相关领导作《筑牢思想防线远离腐败行为》专题讲座,加强警示教育。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取、贷款业务办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受理行为。将公司员工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况和公务用车管理列入年度内审计划,加强监督。修订《公务车辆管理办法》,按月公示公务用车加油和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7.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
 
  (13)针对“习惯于老思维,老经验办事,公司部分规章制度与工作实际情况不符合,缺少操作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学用结合,积极促进住房金融服务工作创新发展,拓宽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拓展公租房按揭贷款业务,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二是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加强决策前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和“专家”意见,坚决杜绝临时动议。今年出台制度前,共向全体职工征求意见8条,向委托律师征求法律审查意见11条;在修订职工薪酬、晋升、考核管理办法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制度期间,先后召开职工座谈会2次,收集职工意见12条,充分发扬民主。三是深入开展“严、强、转”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查找文件多、会议多等7个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14)针对“领导班子与普通职工缺少经常性谈心谈话,对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家庭情况不了解、不掌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增强党的群众路线观学习,筑牢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制定下发《公司党风廉政谈心谈话制度》,建立常态化谈心谈话机制。二是严格落实制度。结合组织生活会前谈心谈话、日常谈心谈话等,今年以来共组织各类谈心谈话68人次。三是压实责任。把领导班子与普通职工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列入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成为领导班子解决问题的有力抓手。
 
  (15)针对“工作调研、检查缺乏深度和广度。习惯于坐在办公室听汇报、做指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增强党的群众路线观学习,提高对下基层开展调查研究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制定2019年领导班子下基层调研计划,今年以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29人次,形成调研报告1篇。调研收集意见建议5条,解决问题2个,根据调研反映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3项。
 
  8.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6)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任务没有具体动作,‘一岗双责’悬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廉政风险排查常态化机制。将廉政风险排查列入2019年公司党建工作要点和纪检工作要点,编印《廉政风险防控手册》60本。二是加大廉政风险预防。今年开展任前谈话5人次、新入职职工谈话7人次、批评教育27人次。三是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将党建工作列入部门年度考核内容并加大分值比重。将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抓党建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四是强化风险意识教育。通过开展廉政教育课、参观市反腐倡廉教育馆、组织党纪党规“半月一测”活动、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学习和典型案例通报等,强化职工廉政教育。开展《住房公积金业务及风险防控》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风险防控能力。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制定年度内审计划,加大内审力度,今年共提出审计意见14条。将制度执行力检查列入年度内审计划,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
 
  9.纪检委员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识没有形成。
 
  (17)针对“公司自上而下的监督体系尚未形成,没有畅通举报渠道和举报机制,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相关配套工作制度没有建立”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党纪法规,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纪律意识。专职纪检负责人参加市国资委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素养研修班,提升专业能力素养。二是明确责任。制定下发《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明确主体责任35项,监督责任20项。三是建立和完善监督渠道。在服务大厅增设举报信箱,印制并发放廉政监督卡、在网站增设纪检监督电话、监督邮箱等。四是建立健全《廉政风险约谈制度》等2项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相关配套工作制度,修订完善《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并组织集中学习,强化职工纪律约束。五是专职纪检负责人履职尽责,积极协助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核查市委巡察组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
 
  10.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18)针对“部分费用报销票据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各类报销凭据严格审核监督,严禁费用报销票据不合规现象发生。二是加强相关责任部门对财经知识的学习,增强财务人员对财务报销相关知识的掌握。进一步明确财务部门岗位责任,加强责任追究,强化责任意识。
 
  (19)针对“报销支付方式违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工会经费支出严格按《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二是组织工会委员集中学习经费收支相关规章制度,增强对财务报销支付方式有关规定的掌握。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审批制,确保报销支付方式符合规定。
 
  (20)针对“2017年宣传工作支出未按照规定履行招投标程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政府招标采购规定,确保招标事项应招、尽招。二是2018、2019年宣传工作支出已严格按招标采购相关规定办理。三是制定下发《公司内部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加强相关人员对招标采购专业知识学习。
 
  (四)履行主要工作职能方面
 
  11.领导班子成员创新意识、危机意识不强。
 
  (21)针对“班子成员对住房金融试点的认识不深、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住房金融试点工作精神的学习。领导班子专题学习《关于设立芜湖市惠居住房金融有限公司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和《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改善地方住房金融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化对试点工作的认识,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二是积极探索新的融资方式和融资渠道。加强与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券商等机构的交流沟通,努力探索融资方式和融资渠道,促进企业经营可持续发展,今年公司已获得银行授信共1亿元。三是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形成《公司2018年财务决算的报告》和《公司2019年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方案的报告》,保证公司经营有计划地进行,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四是加快业务创新,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今年2月经市政府批准,公司新增了支持购买公租房按揭贷款业务。
 
  12.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较为随意。
 
  (22)针对“部分制度出台没有经过调查研究就予以编印执行,执行过程中不断修订,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未能体现”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制度约束。把制度出台前的可行性研究和广泛征求职工意见作为支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决策的前置程序。二是定期开展制度执行力检查。2018年7月、12月,公司开展2次制度执行力检查,共提出建议意见11条。
 
  13.违反公司经营规定,影响增值保值收益。
 
  (23)针对“公积金贷款保证金收取不规范,公司短期存款办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规范收取公积金贷款保证金。目前,公司所有准入楼盘均已足额收取公积金贷款保证金。二是规范公司存、贷款业务。修订《公司存、贷款竞争性选择商业银行管理办法》,最大限度保障公司办理存款的保值增值效益。严格按规定办理存、贷款业务,无存、贷款不合规现象发生。
 
  14.公司管理委员会形同虚设,监督管理缺位。
 
  (24)针对“2015年至今管委会只召开过4次,没有在每年4月定时召开股东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集中学习《公司管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按照管委会议事规则要求,已于4月11日召开2019年第1次管委会和股东会。
 
  三、加大执行力度,抓好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公司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住房金融服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公司党支部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公司党支部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3-2668656;通讯地址:芜湖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邮政编码:241000;电子邮箱: hjgslzjd@163.com <mailto:hjgslzj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