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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家庭购买二手房所需资料

发布日期:2017-09-20浏览次数:6208
  1.已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
 
  2.首付款收据(收条);
 
  3.若办理了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需提供《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协议书》和《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存款凭证》;
 
  4.卖方的《不动产权证书》;
 
  5.卖方的身份证、户口簿;
 
  6.卖方的收款银行卡;
 
  7.申请人(含夫妇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单身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8.房产登记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名下的无房产证明(购买首套住房需提供);
 
  9.申请人家庭成员(指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父母、子女及双方的配偶)的收入证明和芜湖市区住房情况证明。(家庭成员中有住房的,不能列入计算借款人家庭人均收入的成员)
 
  10.有产权共有人的,需提供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若共有人为已婚人士,则需提供共有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异的还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11.月收入超过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需提供规范格式的收入证明和近6个月银行工资流水。
 
  12.申请人(含夫妇双方、产权共有人)的征信报告;
 
  13.申请人的还款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