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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市区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须知

发布日期:2017-09-25浏览次数:9483
  芜湖市惠居住房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居公司”)自2016年12月受托开展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业务以来,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芜湖市市区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芜市建〔2016〕153号)规范操作。存量房业务自开展以来,一直以保障交易资金安全、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为原则,真正起到了托管免风险的作用。惠居公司将始终秉承“亲切服务”的工作理念,在办理好业务的基础上简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进一步开展便民服务,切实做好存量房交易的“把关人”。
 
  一、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对象
 
  在芜湖市市区进行存量房交易并且网签合同签于中介处的交易双方。
 
  二、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类型
 
  存量房资金监管类型分为:资金托管和资金免托管。
 
  (一)存量房资金托管
 
  1、存量房交易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后,经协商一致,约定通过结算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凭双方身份证明、《存量房买卖合同》与惠居公司签订《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协议书》(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书》” (一式三份,转让人、买受人及惠居公司各一份)。
 
  2、按《托管协议书》约定,将托管资金存入结算账户,惠居公司出具《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证明》(以下简称“《托管证明》”)(一式两份,转让人、买受人各一份)。
 
  3、在办理完过户手续(有抵押贷款的还需完成银行贷款发放手续),惠居公司核对相关信息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托管资金划入转让方预留的银行账户。
 
  (二)存量房资金免托管
 
  1、存量房交易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后,主动要求免于监管,自愿承担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产权纠纷和资金风险,凭双方身份证明、买受人已支付转让人购房首付款的凭据以及《存量房买卖合同》到惠居公司存量房业务受理柜台申请存量房资金免托管。
 
  2、买卖双方当事人在现场详阅和填写《交易资金监管提示案例》和《存量房资金交易免监管风险告知函》后,办理存量房资金免托管。惠居公司出具《存量房交易资金免监管声明》(以下简称“《免监管声明》”)(一式两份,买受人及惠居公司各一份)。
 
  3、买卖双方当事人持《免监管声明》办理过户手续、银行贷款手续等。
 
  三、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注意事项
 
  1、存量房托管资金是指存量房交易当事人用于存量房交易的货币资金,即购(售)房款,不包括办理存量房不动产登记的各项税、费。
 
  2、涉及抵押贷款的资金托管,在贷款资金到达监管银行结算账户后,惠居公司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托管资金(包含首付款和贷款资金)划入转让方预留的银行账户。
 
  3、存量房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资金免监管,交易过程中发生的产权纠纷和资金风险一律自行承担,与托管中心惠居公司无关。
 
  4、办理存量房交易托管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市民提高警惕,谨防冒名收取费用的情况发生。
 
 

 

附件:芜市建2016-153号文 存量房资金监管办法.pdf